0rg.tw - 開放文化基金會(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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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7 16:12 – 16:30 (unknown) r0 –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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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rg.tw - 開放文化基金會(暫定)
+ 前情提要
+ 一直以來各大 open source conferences 都用私人公司幫助的方式處理帳務,而十年前的社團法人嘗試又有許多疑慮。因此有些人開始討論成立財團法人的可能性。
+ *是否考慮直接註冊一個公司,以 "社會企業" 的形式存在?因為公司組織應該是國內最有彈性的一種法人...[參考文件]
+ *一直有科斯高呀 XD
+ *獨立運作還是會有些好處,可以自行定義流程,就看成立公司的邊際效益有沒有大於預期的營業成本就是了
+ *正因為「獨立運作還是會有些好處」,因此目前知道的各研討會/社群,有處理帳務需求都各自成立公司或協會了,除 g0v 跟我們 MozTW(打定主意不法人化)之類單位以外,需求度足夠嗎?
+ *不知道(公益性)社團法人的疑慮為何 (是指無法從法律上直接讓人知道是非營利組織)?
+ *我個人覺得 "社團法人" 人太多容易吵架很煩 :p
+
+ 現況
+ 預計以地方性財團法人文化基金會性質成立,需籌資 5m NTD。已經有不具名長輩願意衝一半。認領募款額度請簽名:
+ *我原來的意思是認領「向人募款」的額度,主要不是自己出。個人認為有金主願意的話還是讓大咖來出錢為優先
+ *所以有開放小額捐款嗎?XD (以萬為單位)
+ *clkao: 0.5m
+ *coscup: 0.5m (bobchao: 我想我應該可以說服大家出到這附近,如果需要一個法人作為捐款代表可能還是請科斯高幫忙)
+ *tkirby: 0.2m
+ *pytw: 0.5m
+ *osdc: 0.2m
+ *NETivism: 0.2~0.4m (幫感冒快好的 Jimmy Huang 認領)
+ *Mindos 0.1m
+ *chhsiao1981 0.1m
+ *cpyang 0.1m
+ *Ronny: 0.1m
+ *如果快滿了,不如衝全國性的? XD
+ *可是差 6 倍, 感覺不太容易 XD
+ *自爆一下,剛剛問 NPO 的長輩,得知若做網路的話,全國性和地方性基金會很難有差別
+ *舉例:地方性的基金會,會被要求要服務OO縣、OO市... 不過網路無遠弗屆?
+
+ 以下全部為 draft, 請自由修改、討論
+
+ 現有的 conferences/communities 會願意利用這樣的法人: (please add)
+ *coscup (bobchao)
+ *g0v (clkao): 黑客松、基礎建設支出、fellowship program
+ *osdc (hcchien) ? (hc: 比較偏好公司形式),也是要支持一下 lol
+ *MozTW (來去找 Irvin 背書 XD) (Irvin: 有Bob 簽名就夠了啦)
+ *SITCON? (社團法人化推動中)
+ *Drupal Taiwan (幫 ___ 簽到)
+ *civicrm.tw
+ *MOPCON (mikimoto: 為了款項這件事才剛剛成立 KSDA 社團法人而已,不過還是要支持一下 lol)
+ *ericpi: 支持成立, 但目前 KSDA 剛成立高雄市社團法人
+ *Donna:支持。
+ *OpenStreetMap Taiwan
+ *TOSSUG (Taipei Open Source Software User Group)
+ *Ubuntu-TW
+ *Taiwan PHP User Group
+
+ 目的
+ *初期:提供開放源碼相關社群及活動專戶、收取款行政事務
+ *對g0v專案來說,具體的意思就是如果小松開放贊助的話,就有個戶頭可以給人家匯款這樣嗎?或者個別專案開放大家贊助主機費用等
+ *場地餐飲、主機贊助都可變成 item 開放贊助
+ *而且捐款可以開發票,名目可以開成捐款
+ *基金會開出的捐款收據,對贊助人可以抵稅
+ *基金會能抵稅的是應該是收據,不是發票。
+ *基金會要開發票,還要另外登記營利事業(?)
+ *發票這部份傾向繼續給科斯高處理
+ *了解了
+ *中期:
+ *提供各社群贊助特定開發、議題研究專案的財務管道;提供社群商標及法律保護
+ *對g0v專案來說,具體的意思就是如果開發和研究需要投入比較多全職的人力,可以透過基金會開放大家捐款,讓開發者和研究員在這段期間可以有基本的費用補貼嗎?
+ *有想到的:可制定「開發補助」的流程。由開發者自己決定是否要申請,列出預算、預期成果等,佐以審查機制,也許可在贊助者和開發者建立連結。像國藝會每年固定幾期,不是隨提隨審。也可申請開課程、講座等(?)。各社群自理(?)。
+ *各社群花費就由個社群自理,可是有剩餘的話就會有稅金支出的問題了
+ *或許每次活動都結清匯出,較不會多繳稅,不過得生發票就是
+ *商標保護是備而不用的東西,有的話還不錯,至少遇到入侵或網路蟑螂等事件,可以由基金會代行法律途徑。例如 MozTW 先前遭受「mozil1a.org」的入侵偷改連結事件,目前 MoFo 就正對網址登記者走法律途徑處置。
+ *提供國外非政府法人的對應窗口,對開放、開源有需要進一步聯繫者
+ *雖各社群都有自己的窗口,若剛好尋覓到基金會,可轉到正確的窗口。
+ *長期:
+ *針對政府科技制度、法律相關議題提出研究報告及建議
+ *在例如 SOPA、Blackout 等議題發生時,可以作為類似 EFF 的角色,統籌各社群的聯合行動。
+ *推動開放源碼於各領域的應用 (如: 政府部門、非營利組織、業界 ...)
+ * civicrm - CRM for NGO
+ *基金會自己應用、驗證過的技術,可輸出至其他政府、非政府組織
+ *a.k.a. 給別人吃自己吃過的狗食,品質保證?
+
+ TODO
+ *社群及活動加入規則
+ *什麼樣的條件符合?
+ *單一軟體/程式語言:需為 open source (OSI-approved)
+ *單一技術主題類別:?
+ *活動:主要研討技術為 open source、已舉行過兩次?
+ *其他社群:產出為 open license
+ *open source, open hardware, open data, open government, network neutrality 相關事務
+ *( PS: 但以前科斯高和 SITCON 與 HITCON 合作過 )
+ *上述條件模糊時由董事會決定(決定的 guideline ?)
+ *多個同主題社群如何處理?
+ *bobchao: 只要符合規則就是全部接下,再盡可能撮合大家合作吧?
+ *社群聯絡人確定、更動流程
+ *這邊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想法?因為其實 OSS 社群分散式的特性會讓「確定社群聯絡人」有點麻煩(考慮:如果在某個地方出現一個小社群,大家都不太了解,我們怎麼判斷來申請的人就是「聯絡人」?)
+ *bobchao: 之前在軟自協設計社群贊助辦法時的做法是,來申請的人必須加入協會會員,或者由一個協會會員背書。(不過基金會應該沒有「會員」就是了)
+ *pofeng: 那就變成基金會董事要幫忙背書
+ *pofeng: 可以只認 "工作項目"聯絡人 , 而非社群聯絡人 ( eg: 專案開發者審閱 source code ,會議舉辦人審閱企劃書 ) +1 +1+1
+ *RSChiang: 基金會的話要小心主管機關可以合法干涉章程、組織、財產的使用,在流程上要更加注意就是了+1
+ *專戶動用流程
+ *某斯高目前怎麼處理?主要是辦活動通常得先墊款,最後收款時才會還清組織錢?
+ *科斯高只負責收付, 暫時保留結餘款, 不會幫特定活動墊款
+ *但是我的確用個人名義幫某活動預先墊款約 1~20 天吧, 忘了
+ *COSCUP 都固定保留一定的結餘款為下個年度準備
+ *專案用途(每不同活動視為不同專案)
+ *每個活動需依照指定格式建立帳目表
+ *收入款項,需要開立發票或收據
+ *收受贊助,需開立捐款收據
+ *支出
+ *需取得有開立基金會統編之發票,得以匯款
+ *基金會整體用途
+ *公開募款,需符合公益勸募條例 ...
+ *各社群募款贊助制度通則(各社群訂立自己的規則,但不可違反某些原則,及某些建議作法 (grant committee etc))
+ *主動退出或不符規則退出流程
+ *主動:
+ *提申請書
+ *結清目前帳戶
+ *公告
+ *不符規則:
+ *提出改進要求
+ *一定時間內無法改善 -> 董事會確認
+ *發解除合作通知
+ *結清目前帳戶
+ *公告
+ *結清流程(可能制度限制無法撥款給原聯絡人,因此需要在一開始說明:結清時捐獻給基金會,或其他選項)
+ *理論上原聯絡人生出發票,就得以撥款了
+ *主動退出的狀況,如果假設是該社群決定採用其他法人作為相關活動的保護傘,那麼或許是可以捐過去?(不確定法規上如何)
+ *了解政府文書上的規定(會計簽核、每年要繳什麼文件... etc.)
+ *其他治理規則(董事會、行政費用來源、修改本規則的方式、....)
+ *設立捐助章程草稿
+
+
+ 義工招募
+ 請加入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forum/ocf-general
+ 有組織沒人還是空殼,所以問一下有沒有人願意幫忙 (請簽名)
+ *pofeng: 挖坑自跳
+ *bobchao: 是說要幫忙做什麼不知道 XD 至少先可以做成立相關的事情
+ *RSChiang: 雖然法律學得還不多但是(跳)
+ *ETBlue: boot loader 好潮…我可以收集專案需求,ㄟ也就是自己的需求 XD
+ *Jimyhuang: 先簽名
+ *SWC: clkao 歡迎幫我挖坑 :-)
+ *Dongpo: 不知道可以幫什麼忙,先簽了!
+ *Egret:好事就幫
+ *Ted Chien : 先簽名
+ *Richard (legist): 先簽
+ *Ernest: 先簽。
+ *Ahdaa: 先簽
+ *trc 簽到。
+ *isacl
+ *Lucien Lin簽到。(設立上法務事務需要人跑的話)
+ *Mindos: 打雜,一如以往
+ *Florence:簽到。覺得成立這個組織很有意義,希望可以幫上忙。
+ *jbytw: 先簽
+ *Lee: 簽
+ *pingooo: 開海外分部
+ *聽風:簽到
+ *MACMAC:簽到
+ *cpyang 不知道可以幫什麼忙,先簽到
+ *kcliu
+ *Wake: 先簽
+ *choupi
+ *RJ: 趕快簽,不然人家會以為我看不懂
+ *kiang
+ *YChao 不知能幫什麼
+ *ronny 也簽一下好了
+ *BlueT 先簽,已加入 ML
+ *yyken: 先簽 XD
+ *JYYan.tw
+ *AIKU: 34樓xD
+ *小畢 (CrBoy) 簽下去就對了 (?)
+ *Kiwi
+ *Michael_LI(我跟鄉民一塊進來看熱鬧的,只不過站前面一點)
+ *venev
+ *BP:昨天 clkao 分享會後 BP 跟 Jimmy 聊天,才發現我們兩個還沒簽下去 XDDD
+ *pipi:咦?這個坑還沒跳嗎?
+ *shadowcrow
+ *tjw
+ 請加入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forum/ocf-general
+
+ 參考
+
+ 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050080000600-1021106
+
+ 臺北市(文化一)文化藝術財團法人(基金會)設立
+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3001#
+
+ 應備證件
+ 1.申請書。
+ 2.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 3.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 4.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設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5.願任董事同意書(設有監察人者,願任監察人同意書)。
+ 6.法人及其董事印鑑清冊(設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印鑑清冊)。
+ 7.捐助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同意於文化法人獲准登記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文化法人所有之承諾書。
+ 8.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未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切結書(設有監察人者,其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之切結書)。
+ 9.年度經費預算書、業務計畫及其說明書。
+ 10.捐助人名冊。
+ 11.三人以上捐助設立者,捐助人會議紀錄及簽到表(三人以下者,相當於捐助人會議紀錄之相關證明文件)。
+ 12.籌備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 13.事務所使用證明文件。
+ 14.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具有文化藝術專業素養或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 15.董事(監察人)現職為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者,其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
+ 16.代理人委任狀(載明代理人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申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上述文件除申請書以外,其他均一式4份(3份正本、1份影本)。
+
+
+ 捐助人會議 => 同意捐助章程 => 指定董事/籌備委員 => 籌備會議 =>
+ *我們系校友會成立開了一次籌備會議之後送內政部,內政部說要先送內政部確定章程之後才能開始籌備籌備會(好饒舌),所以後來又重開一次籌備會,然後再開一次成立會XD 台北市可能也是要先跟主管機關問清楚再開正式的開會
+ 董事目前的候選人: ( 政府規定 5 ~ 21 人 , 1/3 文化素養 )
+
+ 高嘉良 g0v.tw 共同創辦人
+ 黃雋 網絡行動科技共同創辦人
+ 趙柏強 KKBOX ( KKTIX ) 專案經理 ( KKBOX 算文創產業 )
+ 鄭鴻旗 Openlab Taipei,
+ 台灣藝術大學美術系碩士班科技藝術組
+ 李柏鋒 coscup.org 首屆籌備人之一
+
+ *籌備資料 : 0rg.tw
+ *籌備資料 dropbox folder
+ *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捐助章程 (範本)
+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程
+ *財團法人開放文化基金會設立捐助章程草稿
+
+ 捐助人暨籌備委員(董事會)會議議程:
+ 地點:
+
+ 捐助人議程:
+ *捐助章程討論 ( 設立捐助章程草稿 )
+ * 第六條 5~21 (市府規定)
+ * 第七條 三年 (最多三年)
+ * 第十條 執行長?
+ 2. 同意董事 (籌備委員)
+ 3. 臨時動議
+
+ 籌備委員議程:
+ 1. 基金會登記地點
+ 2. 董事長 / 執行長
+ 3. 基金會專款專用流程討論
+ 3.1 服務對象
+ 3.2 專款專用
+ 3.3 行政費比例 7%
+ 4. 行政費用籌募與支出
+ 4.1 指定捐款用途?你可能是讓NPO陷入飢餓循環的幫兇 http://npost.tw/archives/4637
+ -- 指定用途還是要收行政費用,這樣就沒有飢餓循環的問題。
+ -- 不然我捐一點指定用途是行政費用好了(笑)
+ 接受捐款流程:至少一位董事提案,經半數以上董事同意,即可執行。董事會將追認。
+ 4.2 Dan Pallotta TED 演說「我們對慈善的思想是完全錯誤」
+ 5. 臨時動議
+
+ *三聯式發票機,詳問Tyler爺
+
+ The way we think about charity is dead wrong
+
+ ocf-board 開始試用 loomio 做決策, https://www.loomio.org/g/UX3AzHgJ/
+ 請幫忙, 但還不確定最後會開放到哪個程度, 還有那些人能投票 ...
+ 這點請大家多多包涵
+ *籌備處網站
+ *網站名稱:開放文化基金會籌備處
+ *網站內容:
+ *(網站資料整理)
+ *基金章程
+ *董事介紹
+ *合作夥伴(社群介紹?)
+ *工作計畫
+ => 這裡先當首頁 => https://ocf-tw.hackpad.com/ItL8uKpVM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