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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議題四、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議題

雙方達成共識:

國定假日當天出勤,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給付勞工雙倍工資(美日工資以基本薪加 60 小時飛行加給/30)。

(五)議題五、「外站津貼」議題

雙方達成共識:

1、不分越洋或區域航線,「外站津貼」自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起先調升至每小時 4 美元,自民國 106 年 5 月 1 日起再調至每小時 5 美元。

2、公司應嚴格執行非會員不得享有第1點「外站津貼」調升之待遇,會員名單應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供之名單為準。

3、公司如有提高非會員之空服員第1點「外站津貼」之情事,公司應再提高相同金額之「外站津貼」予會員,例如:公司將非會員之空服員之「外站津貼」由每小時 2 美元提高至每小時 4 美元時,則公司應同時提高會員之空服員之「外站津貼」由每小時 5 美元提高至每小時 7 美元。

4、公司如有違反第3點約定之情事,就其差額應按法定率利2倍計算之遲延利息給付予會員。

(六)議題六、實施考績雙向互評制度

雙方達成共識:

雙方同意組成專案委員會,研擬實施空服員考績雙向互評制度及細節,相關機制及辦法由公司於 2 個月內與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