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災害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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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考文章
(1)王价巨教授:防災專責單位,政府投資嗎?
(2)李鴻源:台灣防災只做皮毛,沒有腦袋
(3)弋論 - 藍弋丰 產業媒體總監【設了總署就靈光?防災需要的不是疊床架屋】
(4)單信瑜教授:地震防災不力 全民公敵現身
(5)單信瑜教授:樂觀偏見與不尊重專業,是台灣災害管理最大的危機
(6)馬士元老師:迷信幸運、忽視專業的台灣社會,怎能因應地震威脅
(7)聯合/正視我們落伍的防救災系統
現行 台灣災害防救體系架構圖供參考 :
2.災害防救法
- 災防法依災害類別指定不同的主管機關,有什麼問題?
- 如果發生的災害不在災防法之列,那要誰管?(例如八仙塵燃案衍生出來的大型活動管理)
- 每發生一種特殊的災害就新增一種,要新增到何時?
- 除了內政部主管的風災、震災、火災;農委會主管的土石流;經濟部主管的水旱災;這些是發生頻率相對比較高的,所以從減災一直到復原階段都有比較完整的政策,其他的災害呢?
- 因為不同災害要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訂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有幾種災害就有幾本計畫,到地方政府再依據這一大堆業務計畫去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有幾種災害裡面就會有幾編,因為內容太多太繁雜,結果呼口號居多。
- 災防法明定中央、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要設災害防救會報,並設置災害防救辦公室擔任幕僚,真有實質效益?設防災總署會比較好嗎?
- 中央的災防辦是行政院的院內單位,是有發文權的正式機關;但是縣市政府的災防辦幾乎都是「常設型任務編組」,成員幾乎都是消防局的人,因為只是任務編組,不得申請電子機關代碼,無法有自己的發文權;鄉鎮市區的災防辦,成員就是區公所各課室一級主管兼任,公所原本就有定期召開區務會議、里長里幹事聯繫會報.......,一樣都是各課室主管要參加,而且公所編制再怎麼大,課室數量也不會超過10個,有沒有災防辦其實根本就沒差!(對公所來說,災防法要求要設災防辦根本擾民)
- 消防不等於災防,但是大多數的災害指揮官(市長、鄉鎮市區長)都把災防交給消防做,所以其他機關/單位的人不覺得自己也有防災責任,災害來臨要開設應變中心,心理抱持著「明明是消防局的事,幹嘛叫我們來做」這樣觀念的人不在少數。
- 防災總署要設哪?直屬院長的話,跟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有何不同?放在內政部底下,那不就是消防署改個名字?成立新的部會,行政院剛改組完,立委會同意再改組?
- 建議:
- 災防法不以災害區分主管機關,改以任務型的方式分工,不論災害,統一由一個行政院院內的單位(例如現在的行政院災防辦)統籌規劃,但這個單位不能只是幕僚單位,要有預算、有人力、有實權。
- 行政院內各種專案型的辦公室只要跟廣義的防災有關(災防辦-防災、國土辦-反恐、資安辦-資安),建議可以思考整併,因為這些單位處理的議題都是一種emergency,有其共通性
- 地方政府的災防辦應該要改
- 可以考慮的方向:
- 跟消防局平行的一級機關-局長跟消防局長一樣由縣市首長遴選
- 跟消防局平行的一級機關-局長跟警察局長一樣由中央遴派
台灣與美國在災害管理上的比較
圖片引用自:台中市政府災害防救體制與全事故應變機制建構之研究-研究成果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