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發會紀錄要點(定案)
2015/8/19 課發會全體決議
一、本會(含大會及群組會議)之紀錄以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書面會議紀錄應包含討論重點摘要及決議。
書面會議紀錄於會後由出席委員確認並作為下次會議之依循。
二、為落實程序透明,委員得於開會前2個工作天填列附件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委員自行記錄及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申請單」寄送承辦人員,於徵求主席同意後,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以發言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
每場次會議以一份逐字記錄為原則。申請者若同時有多名委員,則以承辦人員接獲郵件申請之先後順序送請主席決定之。
自行記錄之委員可在主席同意下邀請最多1位協助記錄人員,以協助記錄。
自行記錄人員應遵守下列原則:
- 自行記錄之委員應於課發會後10日內提供紀錄草稿供委員修正確認。
- 如有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時,應依其意見,調整會議紀錄的呈現方式及內容,經委員確認後始得公開。
- 紀錄公開之網頁,應主動知會並提供予國教院及本會委員。
過往會議紀錄及原始檔
- http://sayit.archive.tw/
- https://github.com/audreyt/archive.tw
原提案及討論紀錄
脈絡說明
au 於 7/30 下午 2pm 同意擔任國教院課發會委員(「產業代表」,任期二年,無給職),以協助修改十二年國教課綱形成程序「慣例」為主要功能。
背景資訊
- 課發會分為大會(紀錄上網公開)與小組會議(目前未公開)。
- 領綱會議依各領域運作方式不同而有不同,大致上可分為大會(紀錄上網公開)、核心會議和分組會議(目前未公開)。
- 公聽會是領綱研修團隊和課發會共同徵集各方意見的平台,全台四分區召開,目前規劃是依區兩天四場,每場約4-6個領域(高中)及群科(技術型高中)召開。
- 若干領域內有分科目,視領域的需求(如社會領域內的三科)再分科進行公聽。
- 原則上是先領域共同說明後再分科。
- 網路論壇是開放給公民提供意見與建議之平台,目前開放50天(配合公聽會召開時間)。
- 發言者先全名註冊,討論的意見都可以看見,提供課發會和領綱團隊參考,並分類請領綱團隊回應與處理。
修正動議
以下是 8/3 上午預計要提的修正動議,已獲國教院同仁同意連署,提交 8/27 聯席會議。
現行紀錄規則
委員會議紀錄原則上僅供內部參考,後續如需上網,公布之原則如下:
- 公布「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討論意見以序號條列方式列出,除與會委員明確表達「記名」之要求外,餘採不記名方式處理。
- 全體委員會議記錄之出、缺、列席人員名單,經委員簽署「姓名公示同意書」後公布於會議紀錄中。
公聽會之紀錄,則分為發言人、主要訴求、理由、處理與回應等欄位,以書面公布。
案由
- 為落實程序透明,課程研究發展會之大會與分組會議(下稱「課程研究發展會」),以及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下稱「公聽會」)之紀錄,應以發言記名、完整記錄、主動公開為原則,不記名、不記錄、不公開為例外,以昭公信,並保障各界討論者之充份知情權。
說明
- 課程研究發展會應預先提供線上共筆逐字紀錄協作網址,予受邀出席者知悉。
- 公聽會主辦單位應於事前公告接受網路直播申請,並於結束後 48 小時內公開影音紀錄。
- 課程研究發展會、公聽會出席人員,得徵求現場出席者同意後,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於表示不同意紀錄之出席者發言時,應以下述「具名,但不記錄」原則為之。
- 公聽會出席人員各得邀請最多 1 位旁聽紀錄人員,以協助記錄。旁聽紀錄人員名單應於開會前 1 工作天,提供予主席知悉。
- 課程研究發展會出席人員如欲邀請旁聽紀錄人員,應於開會 7 天前提供名單,並經主席同意,方可為之。
- 課程研究發展會、公聽會記錄人員,應將各發言者之每次發言重點摘要,作成具名紀錄。文字呈現方式為:
- 發言者於發言時,得註明當次發言為「具名,但不記錄」,此時應暫停所有音訊錄製(以消音方式呈現)。文字呈現方式為:
- 發言者名稱:...接下來這段不列入紀錄,理由是...
- 發言者名稱:(不列入紀錄)
-
- 發言者於發言時,得註明當次發言為「記錄,但不具名」,此時應暫停所有影像錄製(以空白畫面呈現)。文字呈現方式為:
- 會後 7 日內為修正期,期間內受邀出席者得依據主辦方之摘要紀錄,於線上共筆網址自行編修逐字紀錄、書面提出修正,並瀏覽其他出席者作成之修正。
- 依第七點、第八點註明之發言,逐字紀錄、摘要紀錄應以相同方式呈現。
- 修正期結束後 48 小時內,國教院應將逐字紀錄轉換為靜態網頁,並與摘要紀錄同時公布於網站。
茲建請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聯席會議參酌,並就各項會議性質,逐項討論是否適用、針對各項會議需調整的參數(內容阿拉伯數字部份),以及理由。
延伸討論(修正均已合併至上方)
對定案的後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