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政府資料法

:star: 這是個法律坑,因這個坑應該會推很多不見得熟悉 g0v 運作的人進來,再加上本來最快也是明年的計畫,所以現在就先不管項目與格式,若現在就想參與,請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之後再來整理。

提議授權方式:CC BY 4.0

(指這個 pad 的內容,若是立法成功本來就無法主張著作權)

挖坑的原因

想做這件事很久了,總卡在覺得事太多無法再分身,但今天看到某版本政治獻金法修正案,不立專法又要推動的結果,就是在個別法律寫上不完全符合需求的文字,事倍功半,不如一鼓作氣推動開放政府資料法。

Why?

  • 為何要推動立法
  • 法源依據應該是追求開放透明政府的基礎建設之一。

    目前開放政府資料相關法源,一為政府資訊公開法,一為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前者最大問題是只說要公開,但公開不等於要上網(政府公報即可),上網也不等於開放格式及開放授權,空有此法無法解決開放政府社群的法律保障問題,後者只能規範行政院所屬單位(所以無法要求監察院),且一樣沒有顧及許多開放資料重要原則,所以才會有故宮的(偽)開放資料

    儘管政府邀請各界召開許多座談,但最確定的是各界其實沒有開放政府資料的共識,故應以制定專法作為各界最低限度的共識。

    立專法以外的做法是修改政府資訊公開法,但要修的符合需求,恐怕不見得更容易(見 How?之補充)。

    另一方面,雖然特別法需與其他法律調適,但可直接讓牴觸之命令失效。e.g. 醫療機構除了向主管機關報備的網址外,不得以其他網路工具提供網路資訊的衛福部函釋

  • 為何要開放政府資料
  • How?

  • 如何推動立法
  • 1. 其中一個方式,就像憲法第133條的實踐方式,先找一些闌尾來罷免,同樣地,未曾「以法律定之」的憲法第136條也需要實踐,對於 g0v 參與者來說,最需要的、也應該是粗略共識的當然是開放政府資料法,所以就要拿他來嘗試策動公民的創制權。行使創制權相關的法規整理頁面如左: 創制權相關的法律規定

    2. 另一個方式是走行政程序法第152條(法規命令之提議),但很容易被行政機關依其行政裁量空間,以第153條(法規命令提議之處理原則)揮掉。

    3. 另外,則是請立委提。

    4. 中央政府以外,應該也可以嘗試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的方式建立法制化環境。

    5. 修改政府資訊公開法

    What?

    1. 條文裡面要包含什麼?

    第一條應為開放政府資料立法理由(應該要每個接觸開放資料業務的公務員都要能說出)

    作為開放資料之法源,調和現有其他法律

    舉證責任的轉移,政府義務不再只是政府資料公開空泛的「主動公開」,而是要以開放資料作為預設,任何狀況不宜開放,不待公民要求,由該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

    開放資料格式,可參考開放資料的五顆星

    NGIS標準制度推動及審議工作小組11月16日舉辦之「資料標準成果推廣說明會」之會議手冊,提供各界下載參考。

    https://standards.moi.gov.tw/

    開放政府資料的時程

    預算編列

    2. 台灣開放政府資料授權條款-民間版

    https://g0v.hackpad.com/Taiwan_open_government_data_license_citizens_community_version#-

    在推動專法的同時,配套制定開放政府資料授權條款的民間版本,配合推動,可以促進政府機關與相關承辦人員對於開放資料/開放政府資料的了解,促進專法的建立。

    相關資料

    國內

    國際

    本行政法涉及之議題,零散羅列

    行政法本身的探討

  • 如何促進行政體系的學習與調整、培訓與推廣,各層級局處如何學習與適應 ...
  • 明定開放格式的定義之外,什麼樣的現象描述與紀錄,可以被結構化為政府開放資料?

  • chewei> (試著寫看看骨架...
  • 推動工作與共識的凝聚

  • 立法院的理解與遊說
  • 產官學角色的指認
  • 初步探討國內外現有法令

    1. 有些法令可以作為開放資料政策的上位指導,例如憲法、國際法。
    2. 有些法令,其立法目的可以與政府開放資料互相彌補,例如政府資訊公開法、國際合作發展法、環境基本法...等。
    3. 立法觀念相互衝突,需要釐清細節,例如規費法、個資法、機密相關法令...等。
    4. 現有許多法令本身就有涉及資料與資訊應公告釋出的相關法令,例如災害防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
    5. 特別因應災害、疫病、公害的資訊與資料,例如 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等。
    1. OO 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以及調閱查閱辦法,例如 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等
    2. 各部會其所委託研發成果的授權與應用,例如衛福部、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
    3. 推動業務電子化的處理辦法,例如 司法院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行政訴訟筆錄使用電腦記錄實施辦法...等。
    4. 規範公務人員的職能期待,考績、培訓、研考等法令,例如 考試院 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行政院所屬機關研考業務聯繫辦法...等。
    5. 關於使用者經驗與通用介面的法令,例如 國家通訊委員會 各級政府機關機構與學校網站無障礙化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
    6. 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令,例如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及查閱辦法...等。
    7. 制定業務資料的內容格式規範的法令,例如 標準地名審議及地名管理辦法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法人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等。
    8. 涉及計畫書圖的公開展覽與流通,例如 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
    1. 針對特定資料,探討其業務資料的保存年限,例如 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等。
    2. 許多汙染防治與環境影響評估法令,都需要資料作為業務運作與防治的關鍵工具,例如 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汙染防治法環境用藥管理法...等。
    3. 糢糊的公務組織、國營事業是否適用於政府開放資料的認定? 例如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等。
    4. 什麼納入:
    1. 尚未探討
  • 國際法
  • 憲法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 總統
  • 行政
  •  (「OO法規」此分類為組改法規類別 )

  • 立法
  • 司法
  • 考試
  • 監察
  • 組改前廢止法規